本年度報告是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規(guī)定所編制。本年度報告由總體情況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,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正情況,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構成。報告中所列數據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。本年度報告在郎溪縣人民政府網站(http://m.gdjingyin.net/)制度指南公開年報和信息公開目錄中全文公開。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,請與郎溪縣司法局辦公室聯(lián)系(地址:郎溪縣建平鎮(zhèn)濤峰北路郎溪縣司法局辦公室,郵編:242100,電話:0563-7021059,電子郵箱:lxsf7021473@163.com)。
一、總體情況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
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政務公開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目前已形成了由局主要領導負總責,分管領導具體抓,明確局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管股室的工作體系,承擔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,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的組織保障。同時,局辦公室與各股室加強政務公開信息工作聯(lián)動協(xié)同配合,保障政務信息公開準確、及時、有效,共同做好政務公開工作。
1.主動公開情況。1.全面公開、準確及時。2019年,主動公開我局機構設置、財政資金、規(guī)劃計劃、行政權力運行、政策法規(guī)等方面內容。2.做好重點領域主動公開。一是加強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開。2019年度共發(fā)布信息100條,涵蓋人民調解、法治宣傳、社區(qū)矯正、法律援助、脫貧攻堅、專項工作開展情況等。二是積極權責清單信息公開。按照機構改革方案,積極對屬于我局職責的權責清單信息公開進行更新維護。
2.依申請公開情況。我局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,不斷完善制度機制,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,積極化解社會矛盾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。2019年,全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0件。
3.政府信息管理。我局根據政務公開各項內容,細化分解任務到各監(jiān)管所及各股室,壓實各部門責任,責任到股室、責任到個人,各部門按照“誰產生、誰公示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加強自查自糾工作。辦公室做好統(tǒng)籌督促和抽查的工作,及時將標準和要求告知各部門,發(fā)現問題第一時間聯(lián)系公示部門,確保公示內容規(guī)范真實有效。
4.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。2019年,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了改版升級,我局在縣政府公開辦的指導下,主動作為,及時高效完成信息遷移、欄目維護、內容更新等工作。并根據國家、省、市、縣文件要求,結合工作實際,認真編制并及時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。
5.監(jiān)督保障情況。一是做好自查整改。每月組織相關人員對照測評要求,自查政務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,立即整改到位。二是是強化專項整改。狠抓政務公開第三方測評問題整改。根據第三方測評反饋清單,及時制定整改措施,落實整改。三是壓實責任,強化保障。明確網站管理工作分工及工作要求,并將承擔的縣政府重點領域公開內容落實到科室,明確責任內容和完成時限。同時縣局將政務公開納入目標考核,將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任務,分解下達到各部門,并作為部門和個人評優(yōu)的重要考核條件之一。
(二)提高公開質量。
1、根據政務公開工作要求,不斷完善組配目錄設置。為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內容的科學性、實用性,我局根據縣政務公開相關工作要求,進一步調整優(yōu)化組配目錄設置,并按質按量的上傳了信息。立足部門職責權限,加強重點領域政務公開工作,及時更新完善重點領域中“行政權力運行—其他權力運行”欄目和“‘放管服’改革”欄目信息公開目錄內容,做到信息公開規(guī)范、及時、準確。
2、公開行政權力運行信息。嚴格依法依規(guī),全面進行清理,積極落實行政權力清單制度,公開行政權力清單與相應的廉政風險點,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,著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,自覺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。
3、公開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信息。按照規(guī)定在政務信息公開網上公開本部門預決算、“三公”經費使用和項目資金使用情況,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。
4、發(fā)布解讀、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: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(jiān)督,及時回復群眾意見建議、相關咨詢和投訴。
5、規(guī)范依申請公開工作。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,規(guī)范依申請公開受理和辦理流程,明確申請、受理、審查、處理、答復及存檔程序,2019年。我局未收到網上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。
(三)監(jiān)督落實到位。
我局著眼建設政務公開長效機制,強化政務公開自覺性和主動性,2019年,我局結合工作實際,一方面是組織學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等多項規(guī)章制度,進一步完善內部約束機制、外部監(jiān)督機制。另一方面要求各派駐機構、各股室、二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局辦公室報送可公開的文件、政策、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關信息,并落實信息發(fā)布審核機制,確保信息的準確性、完整性、真實性。通過完善機制,高效的推動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,確保政務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落實到位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 制作數量 | 本年新 公開數量 | 對外公開總數量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
行政許可 | 0 | 0 | 0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
行政處罰 | 0 | 0 | 0 |
行政強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量 | 采購總金額 |
政府集中采購 | 0 | 0 |
| | | |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六)其他處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七)總計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一是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完善,部分信息的公開還不夠及時。
二是由于網站遷移,信息公開存在不規(guī)范的現象,政策解讀不符合要求,個別主動公開的信息有錯別字,錯鏈等。
(二)改進情況
一是深入貫徹落實《條例》規(guī)定以及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要求,加強我委政務信息公開內容的日常維護和整改工作,繼續(xù)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。
二是通過集中辦公、培訓、交流活動,提高干部職工政務公開工作能力,加強組織隊伍建設,深化政務公開工作,及時發(fā)布政務信息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(暫無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。)